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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 2017年度省院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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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1:2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有关省院合作协议精神,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湖北的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根据《湖北省中国科学院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省院合作专项由湖北辖区企业与中科院所属科研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湖北省境内。
2.申报企业必须是在鄂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并与中科院所属科研机构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签订有明确的合作协议;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较好的研发力量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申报项目的实施能力和相应的配套条件,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转化研究和工程条件、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套基础设施、办公条件及行政管理等;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应成立2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自筹项目配套资金与申报的专项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申报主体为初创型企业的,如所申报项目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要求。
4. 有多个法人联合申报的,需确定牵头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共同编制项目申报书。牵头企业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的技术需求和产业政策,对当地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明显。
2.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创新程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技术成熟,产业关联度大,具备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明确,技术路线先进、科学可行,合作双方前期工作基础扎实。
5. 经费预算合理,自筹资金落实,无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或银行信用不良记录。
6. 项目组织、运行方式合理,双方合作协议明确责、权、利及知识产权归属。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湖北省中国科学院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网上下载填写后并打印生成的标准格式文本)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查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4.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意见、查新报告、专利证书,以及与中科院或其所属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5.项目申报单位对其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责任承诺。
二、2017年度省院合作专项重点支持领域
本年度省院合作专项按照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支持光电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和生态环保等领域。
(一)光电信息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光通信、集成电路、激光、新型显示、“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产业、云服务产业、先进网络文化产业、软件业等。
(二)生物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医用材料等)、生物医药产品(生物制药、创新化学药、现代中药等)、生物制造产品(发酵工程、酶制剂、微生物制剂等)、生物基材料、生物环保、生物农药等。
(三)新材料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和其他前沿新材料等。
(四)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高端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3D打印、智能化仪器仪表、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技术船舶与海洋装备、轻工业设备、石油钻采设备等。
(五)新能源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新能源接入、特高压输变电、智能配电和分布式电源等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六)现代农业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农业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标准制定、农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农业信息化、现代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等。
(七)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空气、水、土壤等受污生态环境检测的技术和设备的研制开发;空气、水、土壤等受污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与治理示范;退化生态系统治理技术的研发与示范等。
三、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组织单位
经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下称“湖北育成中心”)各理事成员单位同意,省院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湖北育成中心统一组织,由湖北育成中心具体实施有关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关注湖北育成中心网站www.cas-hb.com相关信息,认真学习和执行《湖北省中国科学院合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二)项目申报方式
湖北育成中心全年接受省院合作专项项目申报,3月(面向湖北省内实施项目)和9月(面向东湖高新区内实施项目)两次评审,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与《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641228357@qq.com邮箱。
(三)联系咨询方式
马 磊  电话:027-87166150;手机:18627133114
戴 兴  电话:027-87166150;手机:15629105265

具体详情请参见中科院湖北育成中心官网:www.cas-h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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