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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国际合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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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08:4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研究室:
  现将《国际合作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 请有需求的团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其中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所内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特需人才、外青津贴项目自2017年10月10日起开放申报,所内ARP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27日
  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
   联系人:林素 (85482293,slin@niaot.ac.cn)
                              
院属各单位:
  根据最新发布的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包括: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项目、外青津贴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征集通知进行推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实行无纸化申报方式,全部项目通过ARP系统进行填报后,经研究所审核同意后提交。
  (二)杰出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日起开放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1日17:00。
  (三)特需人才、外青津贴项目自2017年10月10日起开放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日17:00。相关项目补丁包将于申报日期开放前由ARP中心发布,各单位须在完成升级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具体登陆方式请与研究所外事或外国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人员联系。
  (二)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中文申请表请登陆ARP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需申报的项目类型用中文填写。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
  1)杰出学者项目、访问学者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
  ②英文研究计划(杰出学者项目,如中文申请表中已详细描述来华工作计划,可不单独提供);
  ③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④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
  ⑤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一封。
  2)博士后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
  ②英文研究计划;
  ③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④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
  ⑤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一封;
  ⑧国外教授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应为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
  3)外青津贴项目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2);
  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特需人才项目:
  ①中方申请人个人简历;
  ②拟与外方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文本(需写明到岗日期、薪酬、待遇、双方责任等)。
  (三)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四)院属单位管理部门应填写材料初审表(见附件3)和单位年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国际人才计划邮箱casfellowship@cashq.ac.cn ,用于核查本所申报情况,最终申报结果以ARP提交材料为准。
  三、项目执行要求
  (一)2018国际杰出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1-2,资助标准为5万元/周/人,经费由院机关与院属单位共同承担,院资助70%(3.5万元/周/人),院属单位承担30%(1.5万元/周/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须来我院开展不少于1周的学术交流活动,且在2个以上院属研究所或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外方专家(学者)须与接收单位签署同意接收我院访问学者回访等内容的协议。
  (二)2018国际访问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9个月。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延续资助,但最多不超过2次。资助标准按受资助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档:教授或相当职称者4万元/月/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3万元/月/人;助理教授或相当职称者2万元/月/人。除此以外,按来自国家及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分别为:周边国家5000元/人;拉、美、非洲地区20000元/人,其他国家地区8000元/人。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可分段执行,每段在我院连续工作不得少于1个月。
  (三)2018国际博士后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不再接受1年期的博士后项目申报。资助标准为25万元/年/人。除此之外,按来自国家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同国际访问学者旅费资助标准。项目实施周期内不得随意减期、分段执行。
  (四)2018年外青津贴计划资助期为3年,资助标准10/。资助期结束后继续与我院签订2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可获得额外一次性补助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年度1月1日起计算,执行期3年。
  (五)特需人才计划资助期为2-3,资助标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定,国际人才计划承担合同金额的60%且最多不超过60万元/。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延续资助,但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项目实施周期为立项后人员到岗之日起计算。
  四、关于延续申报
  (一)申报条件
  1、2018年国际访问学者延续资助期为2-9个月。目前正在执行或执行结束后需再次来华的外方专家,可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
  2、国际博士后不再接受延续资助申报,如需继续在华工作,请按照新项目流程进行申报。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长同上述第三项第3条国际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
  (二)申报材料
  登陆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国际访问学者”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在线用中文填写中文申请表。
  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
  ① 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
  ② 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见附件5);
  ③ 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④ 新签的工作合同扫描件。        
   附件:(点击下载)  
  1、PIFI英文申请表;  
  2、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模板;
  3、XX研究所2018年度PIFI申报材料初审表;  
  4、XX研究所2018年度PIFI申报汇总表;  
  5、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
  6、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流程图及说明;   
  联系人:钱田甜 张宁宁
  联系电话:010-68597751、7580  
  E-mail:casfellowship@cashq.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国际交流中心,100864(请注明:“国际人才计划”)  钱田甜收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秦颖     
  联系电话:010-58812014   
  邮箱:qinying@cashq.ac.cn  
  QQ号:593034921  
      
    国际合作局
    更多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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